良心消费月2012:“十一消费”
2012年11月18日至12月18日
为庆祝丰盛二+五周年
「十一消费」提倡“以行动改变社会”,鼓励富于社会意识的公民,从十一月起将其消费开支的十分之一转向光顾社会企业、公平贸易和有机食品商户,购买它们同样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十一消费」并不是额外消费,而是让十分一本来单为满足个人需要的消费,被赋予双重意义,令消费除满足个人的需要外,更让弱势社群能藉工作赚取生活费、获得尊严及成长的机会,一举数得。大会将派发《良心消费指南》,列出百多家店铺及介绍它们的产品和服务,方便您实行「十一消费」。
加入「十一消费」运动,将成为寻求建设一个负责任社会的实践,以创造就业为例,每一百元的营业额中,约十至二十元是用于支付来自弱势群体人士的工资;而在公平贸易的货品中,虽然每一百元的营业额中只有二至六元是落到发展中地区的农民手中,但因为当地的人均生产总值只是香港的百分之一至三,所以实际的效益更大。有关活动的相关实况和支持者们的总消费结果,将会在报章及电子社交媒体刊登,见证消费者以另类选择支持社会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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