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戏即艺术
多年后,德国哲学家 Hans-Georg Gadamer (1900-2002) 在其着作《真理与方法》(1975)提出 「遊戏」这一概念解释艺术如何阐明美学意义,或可借以解答杜象的诘问。Gadamer认为在遊戏的过程,主角并不是参与其中的玩家,左右大局的规则亦不是遊戏的重心。唯有「玩」遊戏这一存在状态,才是「遊戏」的意义所在。一旦玩家忘却自我投入遊戏,「遊戏」才真正出现,并且将玩家捲入其中,促使他们看见自我的局限与潜能。在Gadamer看来,遊戏与艺术所触发的美学经验并无二致。艺术并非来自于艺术家或其创作目的,而在于艺术品的存在状态 (the mode of being of the work of art itself)。当人与艺术品有所交流,才足以创造艺术体验(the experience of art)—艺术家在创作过忘却自我、感悟自身的变化(transform)﹔观众观赏作品,藉以与艺术家对话,由此发掘自我。
从杜象的豪言到Gadamer的诠释,策展人将是次展览看成一场遊戏—一场以艺术作戏的实验、投入卡牌遊戏角色的艺术戏码。我们相信遊戏是一门观察社会人生的艺术。创作人往往参考现实生活情节,设计遊戏运作的机制、玩家的任务及得失胜负所投射的价值观等。遊戏是现实的参照、也是生命的寓言。玩家投入遊戏,不期然将遊戏转化成自身的故事,更因应玩家之间的互动,得以彰显遊戏于己、于人的意义。遊戏过程,玩家暂且跳脱现实、张开想像力的感官知觉,重新理解、检拾、演译所见所感与自己的关係,创造之火花亦由此悄然而生。这是遊戏,也是艺术,同样源于对意义的寻索、对不断创造自我的感悟。
则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