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消費月2012:“十一消費”
2012年11月18日至12月18日
為慶祝豐盛二+五周年
「十一消費」提倡“以行動改變社會”,鼓勵富於社會意識的公民,從十一月起將其消費開支的十分之一轉向光顧社會企業、公平貿易和有機食品商戶,購買它們同樣優質的產品和服務。
「十一消費」並不是額外消費,而是讓十分一本來單為滿足個人需要的消費,被賦予雙重意義,令消費除滿足個人的需要外,更讓弱勢社群能藉工作賺取生活費、獲得尊嚴及成長的機會,一舉數得。大會將派發《良心消費指南》,列出百多家店鋪及介紹它們的產品和服務,方便您實行「十一消費」。
加入「十一消費」運動,將成為尋求建設一個負責任社會的實踐,以創造就業為例,每一百元的營業額中,約十至二十元是用於支付來自弱勢群體人士的工資;而在公平貿易的貨品中,雖然每一百元的營業額中只有二至六元是落到發展中地區的農民手中,但因為當地的人均生產總值只是香港的百分之一至三,所以實際的效益更大。有關活動的相關實況和支持者們的總消費結果,將會在報章及電子社交媒體刊登,見證消費者以另類選擇支持社會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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