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使用是首要可預防死因之一。每年,全球煙草流行導致近600萬人死亡,其中60多萬人死於二手煙暴露。如果不採取行動,到2030年,將導致高達800萬人死亡,其中80%以上將居住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國家。
《公約》的序言中認識到“需警惕煙草業阻礙或破壞煙草控制的任何努力,並需掌握煙草業採取的對煙草控制產生負面影響的活動”。條約第5.3條中載明“在制定和實施煙草控制方面的公共衛生政策時,各締約方應根據國家法律採取行動,防止這些政策受煙草業的商業和其他既得利益的影響”。而第5.3條實施準則中載明,建議締約方“提高對……煙草業對締約方煙草控制政策的干擾的認識”。
隨著越來越多的國家採取措施,全面履行各自在《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中的義務,煙草業對於這一條約的破壞卻變得越來越倡狂。例如,為了阻止煙草包裝上採用圖片健康警語,煙草行業最近採取了根據雙邊投資協定對國家進行起訴的新手法,並聲稱這些警語影響了各個公司使用各自依法登記過的品牌的努力。
同時,煙草業繼續企圖在其他方面破壞該條約,特別涉及各國努力禁止在封閉的公共場所吸煙以及禁止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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